全球气候大会主要内容包括_全球气候大会概念股
1.28届联合国气候大会在哪里
2.世界气候大会,历届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举办地都是哪里
3.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中的低碳生活
4.德班世界气候大会的详情
5.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了哪些协议?这些协议的意义是什么?
6.气候峰会2021主题是什么?
7.世界气候大会多长时间召开一次
主要成果:《巴黎协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协定共29条,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
《巴黎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根据协定,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从2023年开始,每5年将对全球行动总体进展进行一次盘点,以帮助各国提高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
28届联合国气候大会在哪里
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迪拜召开。?
迪拜是中东地区众多国际化城市之一,在过去几十年里增长速度惊人。然而,即使有着众多积极因素,中东地区却一直因为化石燃料污染问题而受到持续关注。
今年4月,美国气候特使约翰·克里(John Kerry)在接受《金融时报》访时表示:“阿联酋了解这个行业,了解行业的需求以及可行和不可行的事情,并且正在努力寻找应对方案。”
此外,阿联酋并不是在宣布承办COP28之后才开始关注可持续发展。阿布扎比环境局(EAD)成立于1996年,致力于保护空气质量、地下水、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EAD最初只有一小批在恶劣的沙漠环境中工作的生态学家,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中东地区最大的环境监管机构。
第28届全球气候会议的意义
一是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多边主义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出路。面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各国是命运共同体,应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摒弃任何形式的单边措施,只有各方通力合作才能有效应对。
二是开展聚焦落实的全球盘点。全球盘点应以落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展现各方落实《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成果,全面评估集体进展及发达国家目标和行动力度与其减排义务的差距,识别发展中国家所需的支持缺口。
三是充分响应发展中国家关切。发达国家对全球气候变化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同时具有应对气候变化的现实能力。
世界气候大会,历届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举办地都是哪里
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迪拜召开。
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将于2023年11月4日至6日在迪拜世博城举行。
当地时间2023年5月14日,努阿米向巴沙尔转交了阿联酋总统穆罕默德·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的邀请函,邀请巴沙尔出席2023年底在迪拜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United Nations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是联合国主办的会议,大会于1995年起每年在世界不同地区轮换举行。第一次大会在1995年柏林举行。
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意义
首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召开,是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严重挑战。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剧,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不断上升,导致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繁发生。气候变化问题已经对全球环境、经济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因此,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是应对这一挑战的必要之举。
其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召开,是为了推动全球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只有通过全球合作,才能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为全球国家提供了一个平台,以便就气候变化问题进行对话、协商和合作。
最后,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召开,是为了推动全球向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必须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效率、推广可再生能源等,这些措施将推动全球向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这将有利于保护地球环境,同时也将促进全球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中的低碳生活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是联合国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
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目前,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国。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COP)于1995年在德国柏林召开。
COP1·德国柏林 1995年
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书》等文件,同意立即开始谈判,就2000年后应该取何种适当的行动来保护气候进行磋商,以期最迟于19年签订一项议定书,议定书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达国家所应限制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COP2·瑞士日内瓦 1996年
会议就“柏林授权”所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进行讨论,未获一致意见,决定由全体缔约方参加的“特设小组”继续讨论,并向COP3报告结果。通过的其他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通报、技术转让、共同执行活动等。
COP3·日本京都 19年
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大会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COP4·布宜诺斯艾利斯 1998年
大会上,发展中国家集团分化为3个集团,一是易受气候变化影响,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国联盟(AOSIS),他们自愿承担减排目标;二是期待CDM的国家,期望以此获取外汇收入;三是中国和印度,坚持目前不承诺减排义务。
COP5·德国波恩 1999年
通过了《公约》附件—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查指南、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报告编写指南,并就技术开发与转让、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的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协商。
COP6·荷兰海牙 2000年
谈判形成欧盟-美国-发展中大国(中、印)的三足鼎立之势。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执意推销“抵消排放”等方案,并试图以此代替减排;欧盟则强调履行京都协议,试图通过减排取得优势;中国和印度坚持不承诺减排义务。
COP7·摩洛哥马拉喀什 2001年
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的COP7上,通过了有关京都议定书履约问题(尤其是CDM)的一揽子高级别政治决定,形成马拉喀什协议文件。该协议为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批准京都议定书并使其生效铺平了道路。
COP8·印度新德里 2002年
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强调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与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各缔约国今后履约的重要任务。“宣言”重申了《京都议定书》的要求,敦促工业化国家在2012年年底以前把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2%。
COP9·意大利米兰 2003年
在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的情况下,俄罗斯不顾许多与会代表的劝说,仍然拒绝批准其议定书,致使该议定书不能生效。为了抑制气候变化,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会议通过了约20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保决议。
COP10·布宜诺斯艾利斯 2004年
来自150多个国家的与会代表围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10周年来取得的成就和未来面临的挑战、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温室气体减排政策以及在公约框架下的技术转让、资金机制、能力建设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COP11·加拿大蒙特利尔 2005年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同年11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的COP11达成了40多项重要决定。其中包括启动《京都议定书》新二阶段温室气体减排谈判。本次大会取得的重要成果被称为“蒙特利尔路线图”。
COP12·肯尼亚内罗毕 2006年
大会取得了2项重要成果:一是达成包括“内罗毕工作”在内的几十项决定,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二是在管理“适应基金”的问题上取得一致,将其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具体的适应气候变化活动。
COP13·印尼巴厘岛 2007年
会议着重讨论《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后京都”时期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协议有关。
COP14·波兰波兹南 2008年
八国集团***就温室气体长期减排目标达成一致,并声明寻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他缔约国共同实现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少一半的长期目标,并在公约相关谈判中与这些国家讨论并通过这一目标。
COP15·丹麦哥本哈根 2009年
2009年12月7日起,192个国家的谈判代表将在哥本哈根召开COP15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
COP16·墨西哥坎昆 2010年
这次谈判仍旧是失败而归,气候大会已经成为了政治筹码,都不愿意在经济发展问题上进行妥协
COP17·南非德班 2011年
谈判充满了政治色彩,美国、日本、加拿大以及新西兰这些国家仍旧是逆国际趋势,不签署《京都协议书》,一定城市上导致了这次气候谈判大会的失败
COP 18·卡塔尔多哈 2012年
这是一个富足而又充满吉祥的城市,很多大赛和会议在这里召开。希望这个城市给予气候大会好运!不过一开始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个阵营就开始相互攻击,授予美国、日本等国家“化石奖”,意味着这次会议仍旧是一场异常艰难的谈判,人类在数次危机面前都团结起来,战胜困难。这次机会错过了接下来的预留的机会将不会太多。
德班世界气候大会的详情
气候变化问题是二十一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事关人类生存和各国发展,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努力、合作应对。中国充分认识到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一向本着对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发布实施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取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和行动,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中国将继续取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和行动。尽管金融危机当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不会动摇,行动不会松懈。
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缔约方,中国一向致力于推动公约和议定书的实施,认真履行相关义务。目前,国际社会正在就落实“巴厘路线图”、加强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进行谈判,以于年底举行的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取得积极成果,中国将在这一谈判进程中继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为此,谨提出中国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落实“巴厘路线图”的有关立场。
一、原则
(一)坚持公约和议定书基本框架,严格遵循巴厘路线图授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框架和法律基础,凝聚了国际社会的共识,是落实巴厘路线图的依据和行动指南。巴厘路线图确认了加强公约和议定书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的授权,一是为确保公约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就减缓、适应、技术转让、资金支持等做出相应安排;二是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进一步量化减排指标。
(二)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要对其历史排放和当前的高人均排放负责,改变不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大幅度减少排放,同时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技术;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的过程中,取积极的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措施。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是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和手段。应当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消除贫困、保护气候,实现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确保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的实现。
(四)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应当同举并重。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应当予以同等重视。减缓是一项相对长期、艰巨的任务,而适应则更为现实、紧迫,对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资金和技术是实现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必不可少的手段,发达国家切实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是发展中国家得以有效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根本保证。
二、目标
哥本哈根会议的目标是在进一步加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方面取得积极成果,重点是就减缓、适应、技术转让、资金支持做出明确、具体的安排,一是要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应当承担的大幅度量化减排指标,确保未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承担可相与比较的减排承诺;二是作出有效的机制安排,以确保发达国家切实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承诺;三是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情况下,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根据本国国情取适当的适应和减缓行动。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
(一)共同愿景
应对气候变化长期合作行动的“共同愿景”就是要加强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这一“共同愿景”应当以公约的最终目标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为指导。公约已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最终目标做出了明确规定,当务之急是落实各国应当取的实际行动。长期合作行动的目标应当是包括可持续发展及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就减缓目标而言,作为中期目标,发达国家作为整体到2020年应在其1990年水平上至少减排40%。
(二)减缓
1、发达国家减排承诺
(1)发达国家应当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大幅度的、量化的“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减排义务。
(2)基于历史责任、公平原则、发展阶段的考虑,发达国家作为整体到2020年应在其1990年水平上至少减排40%,并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行动。
(3)发达国家的减排指标及相关政策、措施和行动应当满足“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要求。
(4)“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要求适用于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和相应行动的履行情况及实际效果,具体程序和方法可以参考京都议定书遵约和监测机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5)发达国家之间的减排努力要具有可比性,一是全面性,要体现在政策、措施、行动和目标等多个方面;二是性质的一致性,都应当是量化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三是强度上的相近性;四是遵约和监督核查机制的相同性。
2、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的减缓行动
(1)发展中国家适当的减缓行动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进行,要与实现发展和消除贫困的目标相协调。
(2)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减缓行动与发达国家量化的减排义务有本质的区别:一是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的减缓行动由发展中国家自主提出,有别于发达国家强制性的条约义务;二是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的减缓行动包括具体的减缓政策、行动和项目,有别于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和减排指标;三是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的减缓行动要符合国情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由发展中国家自主决定开展行动的优先领域;四是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的减缓行动以发达国家提供“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为条件。
(3)为发展中国家的减缓行动提供技术、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支持,是发达国家在公约下承担的义务,发达国家的应当发挥主导作用,不应推卸责任。
(4)可以通过建立适当的机制,对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减缓行动和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进行匹配。发展中国家提出具体的减缓行动和项目以及所需的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发达国家通过公约下有关资金和技术转让机制提供“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
(5)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国内适当减缓行动提供的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所产生的减排量不能用于抵消发达国家所承担的量化减排指标。
(6)“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要求仅适用于获得“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支持的相关行动。
3、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排放
(1)在制定技术方法和激励政策等方面同等对待发展中国家减少毁林、森林退化导致的碳排放,以及通过森林保护、森林可持续管理和森林面积变化增加碳汇。
(2)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森林退化导致的碳排放,以及通过森林保护、森林可持续管理和森林面积变化增加碳汇的行动,是推进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消除贫困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部分,不能用来抵消发达国家减排承诺目标,也不能成为引入发展中国家减排义务的手段。
(3)发达国家有义务根据公约相关条款提供充足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以使发展中国家能够自愿实施减少毁林、森林退化导致的碳排放,以及通过森林保护、森林可持续管理和森林面积变化增加碳汇的行动。
(三)适应
1、适应的机制框架。要建立综合的适应机构,以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提供支持。
2、建立附属机构。在公约缔约方会议的指导下,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适应气候变化国际行动并支持发展中国家取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建立适应气候变化区域中心。
3、在公约下建立新的“适应基金”。基金将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主要用途包括:(a)加强能力建设,包括数据收集和脆弱性评估;(b)涵盖制定国家适应行动的所有成本;(c)实施适应行动、项目和规划;(d)实施风险管理和减少风险战略;(e)通过经济多样化增强适应能力;(f)促进适应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g)促进气候变化相关的教育、培训和公众意识提高。
4、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该机制用于监督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并评估所提供支持是否充足。
(四)技术开发和转让
1、机构设置。技术开发和转让对于应对气候变化具有关键性作用,当务之急是建立相应的机制安排,以具体落实发达国家在公约下所承担的相关义务。
2、在公约缔约方会议下设立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附属机构。在公约缔约方会议的指导下,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国际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活动,包括:(a)制定和实施重要气候友好技术的联合研发;(b)评估技术需求;(c)提供可转让的技术清单;(d)确定技术转让中的障碍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e)确定推动技术转让的激励措施;(f)管理技术信息及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活动;(g)处理知识产权相关问题;(h)加强能力建设;(i)进行绩效监测和评估。
3、建立多边技术获取基金。该基金主要来源于发达国家公共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
4、绩效评估与监督。定期对技术转让的进展,包括范围、规模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
(五)资金支持
1、机构设置。为有效运作公约下的资金机制,要分别设立适应基金、减缓基金、多边技术获取基金和能力建设基金。资金机制的管理应接受公约缔约方大会统一指导,体现公平性、透明性和有效性原则,确保资金易于获取且管理成本较低。
2、资金来源。发达国家缔约方有义务提供新的、额外的、充足的和可预期的资金。私营部门和碳市场资金可作为发达国家缔约方资金的有益补充。
3、资金比例。发达国家缔约方每年应至少拿出其GDP一定比例(如0.5-1%)的资金用于给上述基金提供资金支持。
四、关于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进一步量化减排指标
(一)紧扣谈判授权。根据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决定(1/CMP.1),2009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应当就发达国家在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进一步量化减排指标达成协议,并通过议定书附件B修正案的方式加以确定。
(二)议定书是长期有效的条约。为落实“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议定书确立了发达国家率先减排的模式,是实施公约的一项重要法律文件。议定书确定了发达国家2008至2012年第一承诺期量化减排指标,并就确定发达国家在后续承诺期的减排指标作出了安排。议定书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法律文件,并不因第一承诺期的结束而失效。确定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进一步减排指标的工作组授权简单明确,就是要通过修改附件B确定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绝非全面修改议定书。
(三)议定书工作组是双轨制的重要一轨。议定书工作组是落实“巴厘路线图”双轨谈判机制的重要一轨,应尽快完成谈判任务,确保议定书第一、第二承诺期不出现空档。只有明确了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的进一步减排指标后,才能为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下非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确定可比的减排指标。否则,发达国家减排义务之间的可比性就无从谈起。工作组能否如期确定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直接关系到哥本哈根会议能否取得成功。
(四)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减排指标。发达国家作为整体到2020年应在其1990年水平上至少减排40%。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了哪些协议?这些协议的意义是什么?
“将是一次艰难的会议”
菲格雷斯27日在此间表示,德班会议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议程,一是落实2010年墨西哥《坎昆协议》的成果,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二是关于续签《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谈判,这是各国要面对的复杂的政治任务。
会议开始前,各方关于气候变化的博弈日趋激烈。欧盟、美国、“伞形集团”、“基础四国”、“77国集团”、小海岛国家以及最贫穷国家等虽然从不同的立场出发阐述了各自观点,经过3次预备会议后,各方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等关键性问题上分歧依然严重,尤其是日本、加拿大、俄罗斯表示不准备续签《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和美国的低减排目标,降低了人们对德班气候会议的期待,为德班气候会议蒙上了阴影。南非总统祖马说:“德班会议显然不会像逛公园那样轻松,它将是一次艰难的会议。”
南非国际关系与合作部部长马沙巴内23日表示,德班气候大会要想成功,《坎昆协议》必须得到遵守,其中包括建立主要机制和制度,“绿色气候基金”将成为德班气候大会核心议题。菲格雷斯表示,应对气候变化不仅仅关系到环境问题,而且意味着对全球生产、消费等各个领域都要进行革命性变革。
期待达成“德班路线图”
作为德班气候变化会议的主要议程之一,续签《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无疑将是各方在此次会议上谈判的重点。
欧盟代表团谈判代表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欧盟期待此次会议落实《坎昆协议》成果,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同时期待能够达成约束性减排目标。但欧盟气候变化谈判代表表示,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只占全球排放量的11%,在一些主要经济体不承诺减排以及俄罗斯、日本、加拿大不准备续签《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情况下,欧盟承诺强制减排意义不大。他表示,欧盟对签署约束性减排协议持开放态度,期待达成“德班路线图”,并形容这样的“德班路线图”为“订婚”,即主要经济体承诺减排及如何实现减排,但可以暂不规定开始强制减排的日期。
发展中国家对续签《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态度坚决。“基础四国”(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在日前举行的第九次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上提出一个共同目标,即坚持《京都议定书》的二期承诺,希望在美国能够做出量化减排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行动。“77国+中国”和小岛国都支持这个立场,英国也表态支持。英国外交部气候变化特别代表约翰·阿什顿25日表示,英国正在努力推动欧盟把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无条件地从20%提高到30%。为此英国还愿意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减排目标。
但一些发达国家在该问题上立场迥异。美国气候变化谈判特使斯特恩近日表示,在德班气候会议上美国不会就《京都议定书》问题与各方进行磋商,也不认为各方会在德班对2020年前的减排承诺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日本环境大臣细野豪志近日表示,日本反对延长《京都议定书》,希望达成所有主要排放国都参与的公平、具有约束力的新国际框架协议。
落实资金和技术安排是关键
气候资金安排和技术转让关系到各国特别是广展中国家切身利益,也是德班气候变化会议的一个焦点。气候资金安排分为短期资金和长期资金。根据《坎昆协议》,发达国家应该在2010年至2012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300亿美元的“绿色气候基金”,这是短期资金。长期资金是在2012年至2020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发展中国家希望发达国家尽快落实这些气候资金安排,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发出呼吁,敦促富裕国家的在经济困难时期加大捐款力度,以免这项全球性气候变化基金面临成为一个“空壳”的危险。祖马力主在德班气候会议上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并希望发达国家提供“绿色气候基金”的启动资金。在气候融资方面,非洲国家强调,资金问题常务委员会应投入运行,并建议设立一个关于长期融资的附加议程。在技术转让方面,非洲国家认为德班会议应做出决定,使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机制在2012年实现运转。
发达国家对此态度不一。欧盟27日表示,欧盟承诺在2010年至2012年提供72亿欧元应对气候变化资金,目前已经兑现其中的2/3,并愿意进一步提供相关资金,支持建立金融支持机制。美国气候变化特使斯特恩表示,美国赞成设立“绿色气候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不过设立基金的大门并非只对发达国家开放,对发展中国家、私营机构也是敞开的。
气候峰会2021主题是什么?
格拉斯哥协议,意义是保持环境和空气质量,减少使用煤电的频率。
市面上,普遍存在着两种发电模式,第一种是传统模式下的煤炭发电,容易产出二氧化碳,从而造成空气污染。第二种是大力推广的新能源发电方式,例如水力发电和风力发电。相比于第一种模式,第二种模式更倾向于环保和循环,得到众多国家的推广和支持。
可是,部分国家内部的新能源发电使用频率并不高,依旧用传统的煤炭发电方式。久而久之,碳排放量越来越高,还会消耗大量的煤炭。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已经提到了相关问题,最终确定了格拉斯哥协议。
最主要的意义是减少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状况反观众多工业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大多经历过空气质量过差的情况。这不仅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长期处于空气质量低下的环境中,居民的身体状况难免会受到影响。提高空气质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更需要每个国家制定良好的解决方案。
在此期间,多个国家共同聚焦环境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得以顺利召开。相关人员经过一系列的讨论后,最终求存同异,确定相关协议。该协议得以正式实施后,将有效地减少煤炭的浪费和消耗。新能源技术得以推广,大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为地球居民带来更好的空气状况。
事实上,保护环境需要多国居民的共同努力,尤其是保护空气状况。一旦某一个国家的空气污染太过严重,久而久之,其他国家会受到影响。此外,聚焦环境保护,一直都是居民讨论的问题。为此,我国制定环保方案,多个地区安装风力发电设备,大幅提升空气质量。
世界气候大会多长时间召开一次
气候峰会2021主题为“全球碳中和与中国担当”。
为积极推动国家碳中和愿景和全球控温目标实现,凤凰卫视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于2021年9月22日-24日主办2021零碳使命国际气候峰会,主题为“全球碳中和与中国担当”。
***气候峰会于2021年4月22日至23日举行,由发起,由和副总统哈里斯主持。美国白宫发布声明称,总统已邀请40位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加,包括中国、俄罗斯等38个国家的***以及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理事会。
主要议程
本次会议将强调,世界主要经济体迫切需要在202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之前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争取实现将全球气候变暖幅度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的目标。
此次峰会包含5项议程,讨论的主题涉及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气候适应能力与韧性、气候安全、应对气候变化的创新技术、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经济机会等。
没有具体的定义,总的来说气候大会应该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
至今共召开过15次,最近的一次是哥本哈根国际气候大会,今年即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在墨西哥海滨城市坎昆举行的是坎昆国际气候大会.具体会议如下:
自1995年3月28日首次缔约方大会在柏林举行以来,缔约方每年都召开会议.第2至第6次缔约方大会分别在日内瓦、京都、布宜诺斯艾利斯、波恩和海牙举行.
19年12月11日,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但是2000年11份在海牙召开的第6次缔约方大会期间,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坚持要大幅度折扣它的减排指标,因而使会议陷入僵局,大会主办者不得不宣布休会,将会议延期到2001年7月在波恩继续举行.
2001年10月,第7次缔约方大会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
2002年10月,第八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度新德里举行.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进行.
2003年12月,第9次缔约方大会在意大利米兰举行.这些国家和地区温室气体排放量占世界总量的60%.
2004年12月,第10次缔约方大会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目前,已有156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了该项协议.2005年11月,第11次缔约方大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
2006年11月,第12次缔约方大会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
2007年12月,第13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会议着重讨论“后京都”问题,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加强《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有关协议.
2008年12月,第14次缔约方大会在波兰波兹南市举行. 2008年7月8日,八国集团***在八国集团首脑会议上就温室气体长期减排目标达成一致.八国集团***在一份声明中说,八国寻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他缔约国共同实现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少一半的长期目标,并在公约相关谈判中与这些国家讨论并通过这一目标.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这一会议也被称为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2009年12月7日—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12月7日起,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在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毫无疑问,对地球今后的气候变化走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这是一次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会议在现代化的Bella中心举行,为期两周.
坎昆世界气候大会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6次缔约方会议,定于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在墨西哥海滨城市坎昆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