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预警天气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天气预报

文章内容

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_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tamoadmin 2024-06-13
1.低碳试点城市的简介2.浙江出台住建领域“共同富裕”行动方案3.十三五期间中国碳排放的总体情况是总量多少人均多少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年度报

1.低碳试点城市的简介

2.浙江出台住建领域“共同富裕”行动方案

3.十三五期间中国碳排放的总体情况是总量多少人均多少

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_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年度报告(2009-2016共七个文件)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8月3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1〕41号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2012年10月30日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10月30日

《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3]27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的通知 发改气候[2013]84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

关于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的通知 发改气候[2013]22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2014年4月1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182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2347号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第17号令)2014年12月10日

《应对气候变化法(初稿)》2015年9月11日

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36号《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等11项国家标准

《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气候[2016]24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气候[2016]1687号

2014年8月和2015年12月相继发布两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的基础上,继续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低碳部分)

以上为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策法规,全部能在发改委网站上查到,大部分政策文件以附件形式可以在发改委气候司网站下载:纯手动整理,谢谢!

低碳试点城市的简介

新型城镇化试点是中国政府推出的一项旨在促进城市化进程转型升级的重大改革举措。这一试点计划旨在发展低碳、生态、智慧型和互联网+城市等现代城市模式,创造可持续、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提升中国城市化的整体水平。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国政府将试点城市的选定范围从以往的省会城市扩大到了县域城市,并加强政策推动,加大财政投入。另外,该试点计划还将把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理念和绿色生态的建设理念,贯穿于城镇化建设和管理全过程。

这一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实施,将会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推动资源的公平配置和优化,推进人口、产业、资源、环境的协同发展,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浙江出台住建领域“共同富裕”行动方案

低碳试点城市(Low carbon city)就是在城市实行低碳经济,包括低碳生产和低碳消费,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成一个良性的可持续的能源生态体系。试点城市建设要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及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公务管理层以低碳社会为建设标本和蓝图的城市,组织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

国家发改委于2010年7月19日《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即发改气候〔2010〕1587号,2009年11月国务院提出我国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后,各地纷纷主动采取行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少地方提出发展低碳产业、建设低碳城市、倡导低碳生活,一些省市还向我委申请开展低碳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既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又应对气候变化、降低碳强度、推进绿色发展的做法和经验,非常必要。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发改委将组织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

十三五期间中国碳排放的总体情况是总量多少人均多少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印发《关于打造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省域样板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

《方案》提出,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乡村让人们更向往、住房让百姓更满意”为目标。计划到2025年,实现城乡住房更宜居、城乡风貌更优美、城乡功能更完善和建设管理更精细,打造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省域样板。

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形成,城镇商品住房稳定供应,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增加,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3%,形成“浙里安居”标志性成果;

“整体大美、浙江气质”的城乡风貌进一步彰显,集成推进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创建一批城市风貌样板区和县域风貌样板区,形成浙江味、江南韵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宜居宜业、舒适便捷的城乡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

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进一步夯实,打造100个以上城镇未来社区、100个以上乡村新社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000个以上,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标准、模式、政策体系全面形成,成为浙江普遍形态。

围绕高质量打造“浙里安居”样板、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样板、品质建设样板、建筑业转型样板和数字化赋能样板,浙江将完成哪些重点任务?一起来看↓↓

高质量打造“浙里安居”样板,夯实共同富裕舒适宜居条件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政府投资公租房(含租赁补贴)保障家庭达到21万户以上。实现全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支持人口净流入、房价较高的大城市,研究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开工棚改安置住房(含货币化安置)13万套

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对人口净流入大、租赁需求大的城市,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促进住房供需总体平衡,新增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30万亩,新增住房供应不低于3.8亿平方米。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准备金等政策机制,住房公积金支持消费力争达到11500亿元

提升住房建设水平。推进住宅建筑和装修设计一体化,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水平。推广保障性住房代建模式。因地制宜限制民用建筑高度,确保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提高物业管理质量。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社区组织代管、居民自管等多种形式,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0%支持杭州市、嘉兴市智慧社区(物业)建设试点。加快智慧物业在未来社区、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应用。

高质量打造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样板,夯实共同富裕优良人居环境本底

开展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自2022年起每年建成50个左右城市风貌样板区和30个左右县域风貌样板区,择优公布20个左右“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城市样板区”和10个左右“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县域样板区”。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十城赋能”,培育未来城市实践区和现代化郊区新城。推进“百县提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推进美丽城镇建设。以“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为突破性抓手,滚动打造600个以上省级样板,同步开展美丽城镇星级评价工作。深化“农民建房一件事”改革,开展“老屋复兴”行动,建设“浙派民居”特色村。连线成片推进500个以上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

高质量打造品质建设样板,夯实共同富裕城乡基础设施支撑

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未来社区“三化九场景”推进行动。推进未来社区公共空间和商业空间等政府持有物业资产化重大改革。全域推进乡村新社区建设。

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大力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决胜两年行动,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新增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000个,实现全省垃圾分类信息管理平台“一张网”监管。协同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深入推进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制度,率先在地铁城市开展“隐形城市”建设试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设城乡绿道网2000公里城市步行10分钟可达公园绿地。推进城市综合治堵工程,健全“轨道 公交 慢行”绿色出行网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行政村治理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

高质量打造建筑业转型样板,夯实共同富裕绿色建造基础

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实施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标准提升、绿色建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绿色生活促进等五大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8%

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装配化装修,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35%,钢结构建筑占装配式建筑比重达到40%以上

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培育200家以上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骨干企业,以及100家以上设计、施工、研发一体化的专业承包企业。积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建成省级以上技术中心150家,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100%。持续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

高质量打造数字化赋能样板,夯实共同富裕住建智慧治理能力

强化全领域安全运行。完善城市道路、地下空间、桥梁、隧道、燃气、排涝等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城市运行安全集成应用。实施城市内涝治理攻坚行动,现存重点易涝点基本消除。打造城市运行数字化监管系统。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住房安全管理,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城乡防灾减灾体系。

构建“1 4”数字化支撑体系。在共同富裕场景下重塑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的关系,加快形成1张智治系统网和数字工程、数字住房、数字城建、数字城管4大领域集成应用,率先形成与数字变革时代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

推进智慧城管建设。以“城市大脑”为依托,全面推行智慧环卫、智慧市政、智慧园林和智慧燃气。全力打造干净、整洁、优美、满意的各类城市精细化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应用模块。开展城市管理指数评价。规范建筑垃圾数字化治理。

来源:浙江发布

25日上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应对气候变化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从以绿色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碳排放梯次达峰两方面介绍了我省“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总体进展,以及下一步工作谋划情况。

了解到,“十三五”前四年,在地区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7.8%、城镇率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能源消费年均增长3.2%的情况下,全省能源消费产生的碳排放稳定在2.7亿吨左右;人均碳排放在全国经济体量最大的6个省份中最低。

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碳排放梯次达峰方面,一是气候治理大格局初步构建,创新构建以《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四川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为核心的政策体系,首次将碳排放约束性指标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污染防治攻坚战、省政府目标绩效等评价考核体系,开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全面启动省、市(州)两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二是经济低碳水平稳步提升。化肥使用量连续五年减少,年均营林造林近1000万亩,林木蓄积量达18.97亿立方米。落后产能退出和“散乱污”企业整治持续推进,第一大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万亿元大关,率先在全国构建出口产品低碳认证体系,上线绿色金融超市“绿蓉融”。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生态圈加快构建,全球首个10吉瓦(GW)光伏电池基地在川建成,涌现出了通威太阳能、东方电气等一批龙头企业。2019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超过3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提升至52.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2.6%。

三是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明著。乌东德水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全省水电装机量稳居全国第一,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量、发电量占比均达80%以上,基本建成全国最大清洁能源基地。四川电网跨省最大外送能力居全国第一,近五年年均外送绿色电能约1400亿千瓦时,1998年以来累计外送电能突破1万亿千瓦时,相当于为长江中下游地区减少4亿吨电煤消耗、减排10亿吨二氧化碳和800万吨二氧化硫。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19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达2139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1%,占比在经济大省中最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35.9%,高于全国20个百分点;近四年煤炭消费年均减少3.2%,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30%以下。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6%,相当于节约能源近3400万吨标准煤。

四是低碳人居环境持续拓展。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广元低碳城市建设持续深化,成都市创新“碳惠天府”机制建设,攀枝花、眉山碳排放连续四年下降,雅安碳排放强度保持低位。全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4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49%。交通运输结构纵深调整,累计开行蓉欧班列超6000列,成都平原城市群铁路实施公交化运营,省会城市轨道交通加速成网。长江干线五大类港口岸电配备率达100%;累计投放燃料电池汽车220 辆,安全运行超350万公里;城市公交新增和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超50%;近四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60%;成都市日均绿色出行人次近1000万。

五是市场激励机制不断拓展。截至2020年10月底,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累计成交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CCER)1572.82万吨,单边成交金额突破1亿元,按可比口径居全国第三。250家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基本建成,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成都)中心累计开展培训100多场、1.2万人次。率先在全国实现主要行业碳披露全覆盖,双流机场、攀钢集团等200多家企业和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博物馆等6家公共机构披露碳排放近2.2亿吨,相当于58个金堂电厂的碳排放量。

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碳排放梯次达峰方面,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围绕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目标,积极探索符合四川战略定位、发展阶段、产业特点、能源结构和资源禀赋的低碳转型路径。

一是科学谋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积极衔接国家战略规划,启动碳中和先行区建设路线图研究,加快制定长期低碳发展战略,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支持各地区编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按照分阶段、梯次有序达峰的原则,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成都都市圈、攀枝花等具备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先行达峰,推动三次产业及能源、建筑、交通绿色复苏和低碳转型,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实施控制甲烷排放行动,力争碳汇项目规模达3000万亩。

二是强化温室气体降碳协同减排。统筹制定战略目标、行动规划、引导政策和准入标准,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区域战略、产业布局、行业发展、城乡建设、能源转型、数字变革、金融创新、环境管控有效协同,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管控,合理控制化石能源密集型产业,全面推动降碳减排。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融入空间规划、防灾减灾、粮食安全、生态修复等领域,提高重点区域、领域和人群适应能力。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增效,为温室气体精细化管控、低碳发展目标责任落实、气候变化科普宣传等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三是创新推进引领示范工作。支持更多地区开展低碳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等试点。依托新城新区、产业功能区、园区景区社区,谋划布局一批低碳发展示范区、绿色发展基地、近零碳示范区、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大型活动碳中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等示范。发展氢经济,开展氢发电,打造成渝氢走廊,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规模达6000辆。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实施碳资产能力提升行动,创新构建区域碳减排机制。积极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成都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加快形成绿色金融与气候投融资协同发展新格局。

四是推动气候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构建并有效发挥政府及应对气候变化议事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地方全面参与、全社会积极行动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创建。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导向、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和平台建设。深化川渝、友好省州、校省等框架下合作。

发布会最后,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对气候变化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也事关当前、事关民生。相信通过“十四五”时期的努力,我们一定能为全省碳达峰奠定良好基础,夯实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绿色本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