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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6号令_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局

tamoadmin 2024-06-14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4号令是什么2.中国气象局8号令的内容3.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检测是否每年都需要检测?4.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基本信息红色。2007年中国气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4号令是什么

2.中国气象局8号令的内容

3.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检测是否每年都需要检测?

4.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基本信息

中国气象局6号令_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局

红色。

2007年中国气象局公布第16号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共十八条,对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进行了规定。

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

扩展资料

红色预警:

红色暴雨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红色暴雪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红色冰雹预警信号:2小时内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的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雪灾红色预警信号: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或农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并可能持续。

霾红色预警信号:能见度小于500米,PM2.5浓度大于500微克/立方米。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4号令是什么

防雷工程师分为:

防雷设计,需《防雷专业设计资质证》无任何附加要求,自己复习了就可以考,考试时间可以咨询你所在的省级气象局。考试范围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还有国家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的部分法令法规,如:中国气象局10号令,中国气象局11号令,中国气象局20号令,中国气象局21、22号令等等,但是其中考试重点还是GB-50057和GB-50343这两本规范,设计的考试可能更侧重于GB-50057一点。

防雷施工,需《防雷专业施工资质证》要求、报考方法同上,唯一不同的是施工的考试更侧重于GB-50343一点。

中国气象局8号令的内容

法律分析: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4号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由中国气象局于2013年5月31日发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检测是否每年都需要检测?

中国气象局8号令

第8号

现发布《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26日中国气象局发布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 长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基本信息

您好,可以在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第四章防雷检测第十九条可以查到你想要的讯息,内容如下: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现公布《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 郑国光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气象局决定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

二、将第二十条修改为:“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认定。”

三、本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